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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學年度臺中市豐原區瑞穗國民小學第8次代理教師甄選(一次公告分次招考)第17次招考結果暨不續辦後續招考

發佈者 : 賴人事主任
114學年度臺中市豐原區瑞穗國民小學第8次代理教師甄選(一次公告分次招考)第17次招考結果暨不續辦後續招考
第17次招考結果:經錄取人員應依本校通知攜帶學、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,完成資格審查程序(須親自辦理,不得委託),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,取消甄選錄取資格,當事人不得異議。
國小普通班高年級級任教師1病假、事假及延長病假缺:正取1名:1151701蔡O初。缺額0。
※教評會開會時間由本校人事室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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